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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77365hh关于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南段423号25单元6层1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管理员  2017-11-01 09:18:32  

 

四川省77365hh

关于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南段42325单元61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

 

 

四川省77365hh将于2017112810时至20171129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77365hh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77365hh,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6/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该标的物为邻水县鼎屏镇天成名都内的一套住宅,坐落于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南段42325单元61号,权属人为被执行人吴传英。该套房屋的产权证号为:邻房权证监证字第0875745号,建成年份2008年,共7层,位于第6层,14户,建筑面积为118.51平方米,砖混结构,系国有出让土地。评估总价值为41.95万元。

该住房起拍价:41.95万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1027日起至201711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112710:00--11:00时安排看样,联系人陈洪波(0826-489673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1110日前与本院执行局陈洪波(0826-4896736)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1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77365hh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51050174746600000087-800001;开户银行:建行华蓥市支行文化路分理处。),建议前往银行业务窗口支付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26-48301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26-48967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情请使用浏览器或淘宝客户端扫描右侧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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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77365hh

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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