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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无小事”,多方协力解纠纷——华蓥市诉非衔接工作纪实

管理员  2017-08-17 09:59:50  

 “群众身边无小事”,多方协力解纠纷

——华蓥市诉非衔接工作纪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看似小事,但影响着老百姓的利益,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生产生活,进而影响到家庭和谐,甚至牵动着社会安定。2013年以来华蓥市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的协调对接,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基层组织联动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将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诉讼之前,对突出问题再引入司法力量合力合理解决。“整合力量、优化配置,创新思路,解决问题”便是华蓥市诉非衔接工作的最好概括。
一、背景
华蓥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广安市南部,群山环绕、矿产丰富。她因矿藏资源而兴,也因矿藏资源而困。2009年她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转型城市。为突破困境,华蓥市积极寻求转变,欲改变过度依赖资源的状况,实现经济发展华丽转身。随着改革的进行,部分群众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矛盾纠纷呈爆炸式上涨。2010年华蓥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121件,到2013年受理案件增至4124件,涨幅近2倍,从邻里的口角争执到企业的劳资合同,从城区街市到田间地头,大小矛盾不断,纠纷问题不绝,成为华蓥社会和谐、安定发展过程中的一块心结。
于此同时,群体性纠纷多也是当时华蓥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一大特点。2011年底,华蓥市荟景时代小区的200余名住户义愤填膺地来到华蓥法院立案大厅,状告小区开发公司擅自收取水、电、气等“两管三线”安装费用;同年,川铁水泥公司百余名职工因劳动争议问题到市委、政府聚集讨要工资。此类群体性案件涉案人口多,涉案金额较大,群众关注度高,处理不当将对社会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二、做法
严峻的形式带来巨大的挑战,仅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就能妥善解决好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几乎算得上是难以实现的天方夜谭。怎样能够定分止争,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华蓥找到了自己的路子:学法、知法、讲法、用法,用法律裁定事实;说理、讲情,用情理调解矛盾、消弭纠纷。
1.凝聚多方共识,构建法治基础。“让群众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就会少吃亏或者不吃亏;群众懂法知法,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才能让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前,减少群众的诉累,更能符合群众的利益。”华蓥法院法官邓琼如此说道,群众形成法治意识关建就在于学法、懂法。
“将法治宣传这辆‘大篷车’开进学校、企业和村社”,无论是夏日三伏天,亦或是寒冬时节,华蓥法院一年中总会安排大量时间专门组织法官到基层宣传法律知识或者为群众答疑解惑。2013年至2016年以来,华蓥司法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700余次,受众不仅包括学生、企业工人、农民等普通老百姓,还有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对于法治宣传华蓥法院院长蒋伟林说:“人民法院应该当好人民群众的普法教师。让群众愿意学法、学得懂法,这是‘老师们’的本事也是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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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进校园
但是,只由法院一家向百姓普法显然是不够的。2013年华蓥市在《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乡镇街道、市级部门充分认识到在这场全民普法的活动中,自己该起的作用。电视台的《法制在线》栏目,司法局的“背篓法官”送法下乡活动,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农业局的“普法大拜年”等等一系列的普法方式应运而生。
“一村一法官”是法院开展的,并得到各乡镇街道大力支持的一项工作。通过为辖区内所有村社配置联系法官,更方便直接地帮助群众处理身边的法律问题。
带案到村、到社区开展巡回审理是“一村一法官”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2013年以来,我们40%以上的案件都是在发案地进行审理,达到既解决问题又方便当事人,同时又能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华蓥法院副院长吕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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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巡回审理
2016年4月7日,在华蓥市观音溪镇金光社区进行的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巡回审判,引来了众多社区群众的围观。案件中,被告张某与原告于某离婚后,一直未按离婚时的约定支付小孩抚养费,并百般推脱,于某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鉴于该案的典型教育意义,案件承办人石华法官将案件庭审搬到了发案地,同时也是自己联系的社区之中。“法律支持给抚养费,抚养费这些本来就应该给,法院判得好”听过庭审后社区的一位居民如此说道。以一点带动一面,以一案教育一片,案件是最为生动的教材。
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了迅速提升,他们遇事不再是找关系、托人情、“闹事”、信访了,他们开始“遇事找法,做事讲法,有困难靠法”。
2.运用诉非衔接,消弭矛盾纠纷。
法治基础夯实了,接下来该着手解决实际问题。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许多都是因小事而起,如果全部都诉诸司法审判,不仅不利于和谐群众关系,对于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如何才能找到司法资源紧缺与调解资源闲置、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间的平衡点?诉非衔接!运用诉讼之强制性与非诉讼之和谐性的混合优势,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差异化解纷的无缝对接。
在这个思路的引导下,华蓥市由党委牵头,建立起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了由党委牵头,政法部门、乡镇街道等配合的矛盾化解格局。同时建立了华蓥大调解中心。该中心由市委牵头,聚合全市力量,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调解点遍及园区、学校、医院、车站、农贸市场等地,选拔精通法律知识、熟悉社情民意的人才负责专项工作,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减少了法院大量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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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合力促调解
当然,大调解格局与司法审判、司法调解也密不可分,诉与非诉的衔接就是共同消除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2014年底,华蓥市梧桐湾花园小区的三百余名住户因房产开发公司公司延迟交房、面积差缺,而将之诉诸与法院。面对群情激愤的小区业主和回避不见的房产商,法院与大调解中心主动对接,安排法官、律师、人大代表、社区干部等多方力量,多次组织原告方代表和被告方进行调解,在释法明理和互通人情的持续用力下,这件在当时造成很大影响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
 “法官不能只做单纯适用规则的‘消极裁判’,更应当充当社会建设的工程师角色,‘诉非衔接’机制就是把在法院外进行的调解和到法院内进行的调解有机统一起来,更加公正、便民、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克服就案办案、案结事不了的被动局面,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这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之一”,对于诉非衔接和调解工作,华蓥法院院长蒋伟林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大调解中心从2013年的受案1200件、调解成功732件,到2016受案1597件、调解成功1568件。华蓥法院从2013年受案4321件,到2017年预计的2000余件,成为了广安市唯一一个案件数量逐年递减的法院。这一系列数据表明,诉非衔接工作在华蓥找到了答案。
三、启示
2013年以来,在华蓥市多部门共同努力下,诉非衔接工作取得优良成绩,也给解决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先要构建法治基础。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依法治理绝非单一力量可为。党委政府应当对群众纠纷的妥善化解引起足够重视,肯花力气、肯花功夫去抓好这项工作。各个配合单位应当找准自身优势,在诉非衔接工作中定位准确,依势施策。比如法院法律专业知识强,应当做好释法者和裁定者,基层组织熟悉民情,就该当好明理者和劝慰者。严格考核跟踪,是落实政策方案保险带,也是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策马鞭。也是只有将这三个面切实做到,诉非衔接工作才能真正取得进步和发展。
二是更新思想理念是厉行法治的前提。更新依法治理观念,就是要让从事诉非衔接工作的部门及人员树立起全新的矛盾纠纷化解思路,由以前的为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向在妥善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追求附加效益方向转变。通过个案化解来进行法制科普,同时为类案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方案,引导群众自觉利用法律自行解决问题,最终让群众达到“遇事找法,做事讲法,有困难靠法”的良好法治境界。
三是调解能有效弥补诉讼方式的局限性。诉讼虽然是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最公正方式,但有时却不是最好的方式,也不应该成为当事人的优先选择。诉讼程序必须遵循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解决经济活动中不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而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减少纠纷解决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在法律、政策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当地的习惯、人情等社会规范,合情合理地解决矛盾纠纷,缓解社会关系的对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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