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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兄弟为利反目,人民法官以情调和
2016年4月23日上午7时许,曾祥德与弟弟曾祥胜因父亲的住宅、田土分配问题发生口角纠纷,在抓扯过程中,曾祥德受伤,后住院治疗。双方经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未果,曾祥德于2016年6月22日一纸诉状告上77365hh,要求曾祥胜承担其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885元。
77365hh天池法庭段芳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原、被告系亲生兄弟,本案也属家庭纠纷而引发的矛盾。于是在受理案件当日,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在禄市镇派出所进行立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段法官对原、被告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虽然双方因家庭利益分配问题发生纠纷,但始终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段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握手言和。
“弟弟,是我不对,我作为兄长,不应该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跟你打架。”曾祥德握着曾祥胜的手,有些愧疚地说。
“哥哥,我也不对,不该对你动手。”曾祥胜回答。
“我们都要感谢段法官,为我们的纠纷这样尽心尽力的调解。”两兄弟一齐向段法官表达谢意。看着又一起矛盾得以解决,段法官的心里也涌起无限欣慰。
天池法庭 邢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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